姜迟

执子之手,与子偕仙 01

我卡文了,所以拿个旧文混个更,我真是太机智了。


01

周泽楷第一次捡到黄少天的时候,是他刚和叶修为着一只兔子进行一场厮杀,酣战到最高潮的时候。

黄少天从天而降,一下子砸在了周泽楷的头上,令他眼冒金星,痛失先机,平白错失了一只白嫩肥美的兔子。

在这静寂到无聊的深山上,面对漫长到无趣的狼生,偶然同叶修的交手,算的上是难得的消遣了。虽然,他并不热衷争斗。

偏的叶修一口咬断了兔子的脖子,笑的分外欠扁,余光往那掉下面的不明生物上下扫了扫,便道,“俗话说的好,没鱼虾也好,没有兔子我看这鸡崽也不错嘛。”叶修做出一副端详的姿态来,“我看它骨骼惊奇,绝非凡品,嗯,估计是鸡中的战斗鸡,乌鸡吧。十分有营养的!”

这么好你怎么不要!周泽楷嫌弃的看了一眼杀生一点都不美型的叶修,默默瞄了瞄奄奄一息的黄少天。

在周泽楷这个收集癖,又强迫症,又绒毛控一堆毛病的狼的心目中,小鸡这种生物就应该是色泽均匀的奶黄色小毛和俏皮可爱的小尾羽,尖尖小小的嘴巴,周围当然也能有一小圈的白毛,看起来就像是吧唧吧唧嘴偷喝完牛奶没有擦嘴的模样。头顶也可以有傲慢傲娇的红色顶冠,毕竟,他是没有性别歧视的。而绝对不是现在这样,看起来简直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毛了,全部被烤焦了,一副只要沾点酱料就能上桌的模样。黑漆麻乌的连爪子都是铁一样的质感,一看就是硌牙的产品。

周泽楷不甘心的又看了一眼叶修大快朵颐的兔子,看起来真是肥美啊,当然,忽略掉叶修略显粗鲁的吃相是必须的。但是男子汉大丈夫,输了敢认,周泽楷满心不甘愿的叼起了这只据说很名贵的乌鸡去了自己的山洞。

荣耀山上风景秀丽,景色宜人,层峰叠嶂,千态万状,苍然天表,而周泽楷的洞穴便在这怪石嶙峋,树影摇曳处,堪称天然屏障。

周泽楷把黄少天丢进自己用乱世堆成的天然圈养地,黄少天才再次因为猛的一摔而醒过来,结果一醒来就听见一头拽的二五八万的狼用十万个不情愿的语气同别人说道,“今天起它就是你们的新邻居啦,嗯,就叫小叽好了。听说是乌鸡来着?是长的丑了点。”

听见这句话,黄少天差点悲愤的又昏死过去,想他黄少天怎么说也是堂堂九重天上凤凰一族年轻一辈里面的一代翘楚人物啊,谁不知道九重天上凤凰一族几万年终于出了一位才貌双全,又资质卓绝的小帝君啊,不过堪堪九万岁就要历天劫飞升成为上仙了。不过不妙的是,大约天妒英才,这次九九八十一道天雷,劈天盖脸的就把黄少天给烤焦了,一点儿也不念自己这得天独厚的火属性的旧情,原来颜色鲜艳,五彩缤纷,又色泽亮丽的皮毛如今成了这副焦炭一般的德性,他郁闷的打量了自己一眼,恨不得再死一次。

而这迂回婉转,富有自我批判精神的心理活动周泽楷自然是不可能感受到的,他皱着眉头,让原本看起来威风凛凛的狼脸上冒出一丝囧萌来,煞有介事的补充道,“额,还有点儿傻。”

黄少天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伸直的爪子又瘫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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